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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0日电 (记者郝萍、梁秋坪)记者10日从公安部获悉,为深刻汲取连霍高速甘肃张掖段“7·17”事故教训,近日,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针对当前暑期和旅游出行旺季道路运输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抓好源头监管、路面管控、隐患治理、宣传警示等各项措施落实。要深入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推动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制度、货运场站等源头单位把牢出口关,严禁车辆和驾驶人“带病”运行,严防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隐患货车上路行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督促落实整改。要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评估,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要求,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要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大重点客货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隐患车辆研判分析和精准查缉,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深入排查治理公路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施工路段以及汛期易积水、易塌方、易水毁、易滑坡等重点路段,及时治理相关问题并按需增设完善警示设施,特别对连续长陡下坡路段,综合采取科学限速、控制流量、推行靠右行驶、增设坡顶停车区、避险车道、降温设施等方式进行治理,提升道路安全保障能力。要组织开展“夏季说安全”大宣传联动、高速公路“亮屏行动”、“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等宣传活动,用好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为戒,切实加强警示宣传和安全提示。
连霍高速甘肃张掖段“7·17”事故中,肇事重型半挂货车最大允许车货总重49吨,但在河北沧州的中晟矿业有限公司装载70余吨石焦油,实际车货总重87.1吨,并利用非法加装的跳磅装置,从沧州市崔尔庄收费站驶入沧榆高速(称重磅单显示仅为31.45吨),前往甘肃嘉峪关。当行驶至连霍高速甘肃张掖境内2089公里加300米养护施工路段处时,车辆失控连续碰撞排队等待通行的5辆小型客车、2辆重型货车。经当地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肇事重型半挂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行经长下坡路段(事发路段坡长34.2公里,落差687米,事发地点距坡顶14.9公里)制动失效、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肇事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和实际所有人,涉嫌非法改装货车、违法装载、违规称重的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有关问题线索和相关部门及人员管理责任还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公安部提示客货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企业要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落实GPS动态监管,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驾驶人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要避免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超限超载会使车辆部件处于超负荷状态,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容易发生制动失效、爆胎等安全事故。货车行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施工路段时,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尤其在长下坡路段行驶时要挂入低挡,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控制车速,下坡途中可视情选取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降低制动器温度,减少制动失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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