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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博爱县人民法院走进柏山镇柏山村,开展了古村落保护暨“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许良竹竿上庄姜,期城红土柏山缸”。柏山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柏山缸”更是在2009年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两千年柏山,五百年缸,作为一项传统的陶瓷器手工制作技艺,相传,在元代柏山村就以生产白瓷闻名。到了明代,从山西阳城引进制缸技术,由于试烧出来的陶缸色泽艳丽、质量上乘,于是制作各种各样的大缸成了当地特色,产品远销西北、华北等10多个省区,成了当时名窑中的“泥石流”,只不过当时缸窑只有3家。到了嘉庆年间,缸业发展初具规模,为了保证缸的质量,维持信誉,窑主、缸匠在各类缸的高低、大小、薄厚上做了明确规定,彼此之间互相监督,避免次品的出现,赢得了极高的名誉,再加上陶缸品种多样,价格低廉、经久耐用,因此深受人们的喜欢。到了民国,柏山缸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当时全村缸窑就有120多家,东西两边5公里的山坡上全是陶瓷生产作坊,工人有700多个,一年生产的陶缸达60万套。柏山缸一时间也誉满全省,发展到了最辉煌、最鼎盛的时期。
干警们走访了古代制缸和烧制场所,感受到在历史进程中勤奋的柏山人的拼搏精神。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引导教育村民积极美化村镇家园,切实让村民养成“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资料12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2余人次。(程贵忠/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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